校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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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1877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风景名胜和地质遗迹资源,提高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荐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评审专家的函》的要求,现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专家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技术标准,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地质遗迹保护与传承、利用等方面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二、专业要求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地质、土木工程、园林、城市规划、环境工程、生态、动植物、草原、水土保持、旅游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三、申请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21103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报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1)。

联系人:王国强

联系电话:0931-7975670


 

附件:甘肃省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专家推荐表.doc

 

 

 

科学研究院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