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三批科技专员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科技专员管理办法(试行)》(甘科高规〔2022〕3号)要求,现将甘肃省第三批科技专员选派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专员选派条件
1.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
2.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研发水平和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成果推广、研发等科技工作。
二、科技专员申请及推荐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根据自身技术专长,对照省科技厅前期征集的入驻企业技术需求表(应科技厅要求,该项内容涉及企业相关秘密,需要企业联系方式的请拨打电话8829610咨询),自主与企业沟通对接,达成服务意向后填写《甘肃省科技专员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签订协议书(附件3)。
2.科技专员可联合本单位和本领域内的专家组团服务企业,1家企业只能接收1名科技专员(团队)开展科技服务工作,1名科技专员(团队)只服务1家企业。2023年已选派的科技专员和入驻企业,以及在“三区”科技人才、省级科技特派员中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人员原则上不再选派。
3.已有科研人员前期服务基础,但企业尚未纳入前期省科技厅征集的服务企业技术需求表的(附件1),也可按照第1条要求进行申请。
4.省科技厅将通过科技项目支持科技专员到企业开展服务工作,提出科技专员申请的科研人员须同时按照《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2024〕2号)要求,申报“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专员专项”。
5.申请“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专员专项”时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围绕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开发中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培训等填报相关内容。项目组成员为科技专员本人或科技专员团队成员、入驻企业相关技术人员。
6.科技专员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间科技专员到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90天。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拟申请科技专员的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一式四份(附件3)和《甘肃省科技专员服务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报送至科学研究院301办公室。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瑞 0931-7970307
项目申报联系人:张国鼎 0931-7971144
附件:1.科技专员入驻企业及企业需求表.xlsx
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