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446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甘肃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甘质强组办〔20235号)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组织参评条件。一是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甘肃省内依法设立,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质量效益显著。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在质量提升方面,实现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诚信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成熟度高、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在创新发展方面,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把质量提升作为创新的追求目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依靠提升质量来提高市场信誉和社会影响,在本领域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质量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第,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取得良好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能指中店于行业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为贡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树立起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发挥引领作用、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水平,为推动我省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作出贡献。三是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通过质量管理创新,结合实践总结提炼出具有甘肃特色、行业领先、国际先进且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发挥引领作用,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全行业和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推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升级,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贡献。

(二)个人参评条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研究或实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

1.一线工作人员:要求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政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作出突出贡献。

2、质量管理人员: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3.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省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中国质量奖评选程序包括自愿申报、审核推荐、审查受理、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审议票决、表彰授奖等8个环节。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或团队在附件1通知下载填报申请书,于5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整理装订成册的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各一式三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311室,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报表各一份、证实性材料一份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寇咪

联系电话:0931-7975670

电子邮箱:419089691@qq.com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甘肃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5日